結構補強

建築物結構體中之主要構材為基礎、柱、梁、樓版、剪力牆;樓梯、承重牆或隔間牆為次要構材;主要構材一旦受到破壞,但未傾斜、變形崩潰或倒塌時,應可以鋼筋混凝土設計理論,依個別構材破裂損傷程度,如梁、柱等破裂深度,或爆裂殘存有效斷面,與實際使用鋼筋斷面積等為數據,以分析計算受害構材在破壞前鋼筋與混凝土個別實際抵禦外力強度;再依據勘查,鑑定構材遭受破壞裂縫深度或爆裂或破碎等情況,分析計算出遭受破壞後鋼筋與混凝土個別殘存實際抵禦外力強度;然後以遭受破壞前實際抵禦外力強度減去遭受破壞後殘存實際抵禦外力強度,計算遭受破壞之減損強度,做為分析計算鋼筋增加之拉應力或增加壓應力,與混凝土增加之壓應力,以決定修復或修復補強鋼材需要斷面積,選擇抗彎曲拉力、抗彎曲壓力、抗扭曲力或抗剪力等個別主要肢材元件與次要肢材元件,做為修復補強梁、或柱、或版之材料,使該個別構材恢復至破壞前之抵禦外力強度。